「快速行動,打破陳規」是臉書的宗旨,「不作惡」是谷歌的警句。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則說:「每個人都應該有追求幸福的權利,我認為這種中心思想就是自由。」數位革命的興起,是為未來社會帶來進步與幸福的福祉,還是人類文明與民主的浩劫?
葛萊美獎得主羅珊‧凱許、T‧彭恩‧本內特:人類的生存正面臨威脅。
華特‧艾薩克森(《賈伯斯傳》)作者:激進的自由放任主義意識形態和許多矽谷創業家的壟斷性貪婪,協助摧毀了音樂家的生計,並且正在扼殺網際網路初始的公社理想。
數位科技與網際網路的進步,助長了三大網路巨擘的權力,使它們發展成力量足以與世界抗衡的數位怪獸。這些巨大並持續快速發展的組織,究竟是為人類社會帶來進步與幸福的數位革命家,還是帶來毀滅與災難的掠奪者?
《大破壞:Facebook、Google、Amazon制霸,如何引爆全球失衡》作者塔普林提出一個簡潔有力的歷史觀,解釋了網路生活如何依照這些公司創立者的價值觀被塑造,包括彼得‧提爾(Peter Thiel)和賴瑞‧佩吉(Larry Page)忽視書籍、音樂和影片的盜版,並躲藏在晦暗的企業運作下,犧牲個人使用者的隱私,以便製造我們現今生活的監視行銷式同質文化。
臉書、谷歌和亞馬遜這些大型的數位壟斷公司,為我們提供了較以往更多的原創性內容,藉此收獲更豐厚的廣告利潤。但是創作者和版權所有者卻只得到微薄的報酬,還必須獨自力抗盜版的氾濫,生存條件嚴苛。
此外,全球獲利的重新分配也導致了權力的移轉,使臉書、谷歌和亞馬遜享有不下大型石油公司及藥廠的政治影響力,因而對人類的實質民主產生巨大威脅。
身為資深音樂人及電影製作人,塔普林根據自身經驗,在書中提出具前瞻性的大膽解方,呼籲內容創作者應團結起來,利用專業及決心奪回觀眾,制衡日益壯大的數位掠奪者。人們的聲音終將勝出,數位烏托邦時代終將來臨。